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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勞身處異鄉老板對其又不怎麼好,我想幫助她,另外介紹她到別處工作,可以嗎?

答:
您有惻隱之心很好,不過這樣就違反就業服務法第四十五條規定,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。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。五年內再違反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。如果您又收取仲介費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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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msn:ep_no1@hotmail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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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張志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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